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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生态广西建设规划纲要》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24 07:29:25  浏览:8457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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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生态广西建设规划纲要》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生态广西建设规划纲要》的通知

桂政发〔2007〕34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区直各委、办、厅、局:

  《生态广西建设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已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建设生态广西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的一项重大工程,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德政工程,也是一项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广西的决定》(桂发〔2007〕7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生态广西建设规划纲要〉的决定》精神,按照《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要求和措施,结合实际,扎实工作,狠抓落实,全面促进我区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七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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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委关于印发《小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

国家教育委员会


国家教委关于印发《小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
1992年2月24日,国家教委


现将《小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宣传,积极组织实施。
《实施办法》是评估小学教育质量的重要内容之一,是衡量小学生体育状况的基本依据。施行《实施办法》,将有助于小学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有助于促进广大小学生认真上好体育课,养成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习惯,从而使小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并根据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制订贯彻《实施办法》的具体意见,并于1992年7月1日前报我委学校体育卫生司。

小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促进小学生认真上好体育课,积极参加《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测验和课外体育活动,不断增强体质,增进身心健康,活跃课余文化生活,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六年制小学从五年级开始、五年制小学从四年级开始实施本办法。
第三条 小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及等级,采用百分制评定,60分以上(含60分,下同)为合格,75分以上为良好,90分以上为优秀。
评定体育合格的内容及其百分比:
1.体育课成绩占60%;
2.《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测验成绩占30%;
3.积极参加课间操、眼保健操及课外体育活动(以下简称“两操一活动”)占10%。
第四条 体育合格标准每一学年评定一次。体育课成绩按60%折算,计入总分;《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测验成绩,优秀以30分计入总分,良好以25分计入总分,及格以20分计入总分,不及格以10分计入总分;参加“两操一活动”的评定,每无故缺勤一次扣1分,全勤以10分计入总分。
第五条 对学年评定不合格者,给予一次补考(再评)机会,补考项目仅限于体育课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测验中的身体素质测试、运动技术达标等项目。补考仍不合格,则学年再评不合格。凡毕业学年再评不合格者,即为体育不合格。
第六条 “三好”学生的体育合格标准评定成绩不得低于75分,先进班级的学生体育合格率不得低于90%。
第七条 学校要建立“体育合格情况登记卡”。“登记卡”式样由国家教育委员会制定,由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学校要指定专人妥善保管“登记卡”,每学年由有关人员及时填写。学生毕业时,由学校加盖公章后,随学生转入高一级学校。
第八条 凡因病或残疾不宜执行体育合格标准的学生,可向学校提交免予执行体育合格标准申请书,填写有关表格,经学校核准后,可以免予执行体育合格标准,毕业时,所填表格随学生转入高一级学校。
第九条 学校要把实施体育合格标准,作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学校工作计划。体育教师负责体育课、《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测验成绩的评定及总分评定工作。班主任负责“两操一活动”评定工作。
学校要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表扬、奖励认真实施体育合格标准的教师。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地的实施意见、规划和检查评估办法。
各地(市)级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各小学校实施工作的领导,并对施行本办法有困难的农村学校,给予必要的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在本办法颁发后的五年之内,做到全面实施本办法。


卫生部关于对执业助理医师行医有关问题的批复

卫生部


卫生部关于对执业助理医师行医有关问题的批复

卫政法发〔2005〕135号



四川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执业助理医师行医有关问题的请示》(川卫〔2005〕25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剖腹探查手术面临的情况复杂多变,不应视为“一般执业活动”。在患者病情紧急,危及生命安全,且有剖腹探查手术指征,现场没有执业医师,会诊医师不能及时到达情况下,执业助理医师方可在乡村级医疗机构中实施剖腹探查手术。

此复。

二○○五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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