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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做好财政支持文化改革发展工作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5-04 09:17:53  浏览:8068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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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做好财政支持文化改革发展工作的通知

财政部


关于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做好财政支持文化改革发展工作的通知

财教〔2012〕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是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关键时期和文化改革发展重要阶段召开的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站在历史的新高度,从战略全局出发,全面总结了党领导文化建设的成就和经验,深刻分析了文化建设面临的形势和任务,阐述了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战略目标,提出了新形势下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重要方针、目标任务、政策举措,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我国文化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扎实工作,健全和完善促进文化改革发展的财政政策保障机制,确保全会提出的目标任务和政策举措施落到实处。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大财政文化投入力度,建立健全财政文化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各级财政部门在安排年度预算时,要认真按照中央要求,积极采取措施,努力调整支出结构,切实增加财政文化投入。各级财政年初预算安排公共财政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不含基本建设支出)的增长幅度应高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对预算执行中超收部分的安排,也要按照上述原则增加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保证全年预算执行结果实现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提高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
  按照政府性基金管理规定,继续做好文化事业建设费和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征收、上缴、预算分配和使用管理等工作,完善相关管理办法。有条件的地方应研究采取相关措施,逐步增加彩票公益金用于文化事业的支出。
  二、优化财政文化支出结构,加强重点文化领域经费保障
  新增财政文化投入应重点向农村倾斜、向经济欠发达地区倾斜、向民族地区倾斜、向困难群体倾斜、向改革发展的薄弱环节倾斜,加强重点领域经费保障。
  (一)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以公共财政为支撑,把主要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公益性文化活动纳入公共财政经常性支出预算,建立完善保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运行的长效机制。要促进加快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以农村和中西部地区为重点,支持深入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文化惠民工程,扩大覆盖、消除盲点、提高标准、完善服务。中央、省、市级财政要设立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对村级公共文化设施设备更新维护和开展农村文体活动按照一定标准予以补助,并对成绩突出的地方予以奖励。继续支持推进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支持改善城市社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条件,丰富市民业余文化生活,引导企业、社区积极开展面向农民工的公益性文化活动。要进一步加强公共数字文化建设,发展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
  (二)支持优秀传统文化保护。文化遗产保护涉及国家和民族全局性利益,中央财政将进一步加大投入责任,大幅增加文化遗产保护资金投入,地方财政也要相应增加投入,支持文化遗产地、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可移动文化保护、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大力推进红色文化资源保护等。要重视加强文物安全工作,消除文物安全隐患。支持文化典籍整理和出版工作,推进文化历史资源数字化。
  (三)支持文化产品创作生产和对外文化传播。设立“国家文化发展基金”,扩大有关文化基金和专项资金规模,鼓励和引导优秀文化作品创作和人才培养,支持收藏和推介优秀文化作品。地方财政也要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加大对优秀剧节目创作和重点文学艺术作品创作的投入,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要支持提高中华文化的传播力和影响力,推动开展对外文化交流活动,支持重点媒体加强国际传播能力,促进中华文化“走出去”。
  (四)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增加扶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支持文化体制改革重点企业发展,落实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鼓励有实力的文化企业跨地域、跨行业经营和重组,推动文化产业技术改造和升级,努力发展新媒体和新的文化业态,培育一批有实力、有竞争力的骨干文化企业,支持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
  三、创新财政投入和管理方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遵循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坚持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不断创新财政文化资金管理和投入方式,努力探索财政支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新途径、新办法,进一步增强财政文化投入的有效性、激励性和引导性,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投入方式。扩大公共财政覆盖范围,通过采取政府采购、项目补贴、定向资助等政策措施,鼓励包括民营文化企业在内的社会各类文化机构参与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文化事业,逐步拓宽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渠道,促进文化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的多元化。
  (二)创新财政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方式。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通过项目补贴、贷款贴息、保费补贴以及设立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等,引导和带动金融资本和其他社会资本投入文化产业,搭建文化产业发展投融资平台。鼓励扩大文化消费,有条件的地方要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文化消费提供适当补贴。
  (三)创新财政投入管理方式。建立健全财政投入激励约束和绩效管理机制,把向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产品和服务作为财政投入的重要依据。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和制度建设,完善支出定额标准体系,规范专项资金申报、审核和拨付管理,提高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的规范性和安全性。财政设立的各项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应当随着文化改革发展形势和绩效评价情况不断进行调整和完善。
  四、落实完善各项扶持政策,加快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按照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增强活力的要求,科学界定文化单位性质和功能,分层次、分类别实施有针对性的扶持政策,推动文化体制改革在重点领域取得新进展。
  (一)稳步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支持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等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深化劳动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探索实行绩效评估考核结果与财政投入挂钩办法,促进其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支持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等重要新闻媒体完善管理和运行机制,不断增强其发展的内在动力与活力。推动一般时政类报刊社和重点文艺院团实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鼓励其在面向群众、面向市场过程中发展壮大。落实鼓励社会捐赠和兴办公益性文化事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公益性文化事业。
  (二)支持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继续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在资产和土地使用、处置、收入分配、社会保障、人员分流安置、财政税收等方面给予有力保障,并按照中央规定将扶持政策执行期再延长五年。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推动已转制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产权制度,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
  (三)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加大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对文化产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加强政策衔接,鼓励和引导文化企业面向资本市场融资,促进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和文化资源有机对接。落实鼓励文化产业研发和高新技术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推进文化和科技相互融合,培育新的文化业态。实施鼓励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的出口退税和营业税政策,引导文化企业开拓国际文化市场。
  五、建立健全新型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不断壮大文化建设整体实力
  在进一步巩固和完善非经营性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的同时,建立健全经营性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切实加强文化体制改革过程中国有资产管理,促进增强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
  (一)建立完善经营性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按照政府社会经济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管理职能相分离的原则,结合经营性国有文化资产的特殊性,完善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结合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逐步建立完善以资产关系为纽带的经营性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系。
  (二)切实加强国有文化资产监管。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性国有文化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及出租、出借行为,细化和完善有关审核流程,明确审核原则与审核依据,不断提升监管的信息化水平。加强国有文化企业转制过程中的资产监管,做好转制单位清产核资结果审核、资产评估备案、产权登记等资产管理基础性工作。开展国有文化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等工作,落实负责人经营管理责任。加强兼并重组、重大投资等重大事项管理,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推动国有文化资产优化配置和结构调整。加快推动文化领域结构调整,盘活存量,优化增量,合理配置文化资源,积极鼓励和引导国有文化企业组建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企业集团。加快国有文化企业合并、重组、股改和上市步伐,努力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发展格局。
  (四)逐步将国有文化企业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加强文化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管理,逐步将国有文化企业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支持国有文化企业做大做强,促进文化产业健康发展。
  六、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财政支持文化改革发展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各级财政部门要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的极端重要性,把支持文化改革发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加强督促检查,扎实做好财政支持文化改革发展各项工作。要加强与党委宣传部门和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结合本地实际,紧紧围绕地方文化建设、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深入调研,进一步摸清情况、总结经验、分析形势、查找问题、理清思路,科学合理制定完善扶持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产业、鼓励文化创新等各项财税政策,出台更具操作性的政策措施。要密切跟踪分析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完善财政政策措施,推动改革不断向纵深发展。

                               财政部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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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用吸脂机等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医用吸脂机等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

国食药监械[2008]1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医疗器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归口单位:

为适应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国家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医用吸脂机等89种产品进行了分类界定。现通知如下:

  一、医用吸脂机:由针具、手柄、控制器、脚踏开关及附件组成。通过产生接近脂肪固有频率的机械共振波,选择性破碎、乳化脂肪细胞,并利用负压将脂肪吸出。作为Ⅲ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6823。

二、无创呼吸设备:用于治疗呼吸功能不全的产品,作为Ⅲ类医疗器械管理;若仅用于治疗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症的产品,作为Ⅱ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6854。

  三、眼科断层成像仪:由一套光学照明系统和一套相干层析扫描光学系统组成,用于眼科疾病的检查。作为Ⅲ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6822。

  四、还原离子治疗仪:采用高压元器件产生电子,经离子变换器产生负离子,负离子通过导子极板导入人体,从而抑制生物体内活性氧,用于疾病的辅助治疗。作为Ⅲ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6826。

  五、输尿管镜:由转轴、工作通道、目镜、冲洗口、指示灯连接柱、数显镜头、光纤等组成,用于泌尿系统的检查和手术。作为Ⅲ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6822。

  六、消化道粘液清洗剂:由碳酸氢钠溶液和链霉蛋白酶配制而成。用于清洗消化道粘膜上的粘液,改善内窥镜下染色效果。作为Ⅲ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6822。

  七、人工椎间盘:模拟正常人类椎间盘的特殊装置。用于椎间盘置换术。作为Ⅲ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6846。

  八、中心静脉输液穿刺套装(含穿刺针):用于穿刺并使药液通过中心静脉输入人体内。作为Ⅲ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6815。

  九、计算机辅助输注系统:由主机和传动控制装置组成。用于麻醉科静脉麻醉时控制药物变速输注。作为Ⅲ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6854。

  十、医用流体加热器:由主机和一次性使用加热袋组成。用于术中对盛放于并流经加热袋的冲洗液进行快速加热,加热袋与冲洗液直接接触,预防由于冲洗液温度过低引起的并发症。作为Ⅲ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6854。

  十一、脑脊液测压计(含穿刺针):用于腰脊椎穿刺法中脑脊液压的测量。作为Ⅲ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6815。

  十二、手术导航计划系统:利用X线、CT或MR设备获取患者影像数据,生成手术计划的系统。用于立体定位手术,包括脑外科、耳鼻喉科、骨科导航计划系统。作为Ⅲ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6870。

  十三、手术导航系统:由主机、双目红外摄影机、功能软件、定位框架、适配器、标记物和附件组成。用于配合已生成的手术计划,辅助外科手术导航。作为Ⅲ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6854。

  十四、腔内弹道碎石机:采用机械原理,利用压缩空气推动手柄内撞击针的尾部,使撞击针头部接触结石,将结石击碎。用于泌尿系统结石的内窥镜下碎石治疗。作为Ⅲ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6821。
 十五、纤维桩:由玻璃纤维及环氧树脂组成,用于牙齿残根残冠修复。长期植入体内。作为Ⅲ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6863。

  十六、牙科用粘合填充材料:为双固化型的牙科用牙质粘结剂,用于牙本质粘结。作为Ⅲ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6863。

  十七、含药止血用胶原蛋白:含少量庆大霉素的胶原蛋白。植入伤口部位,用于毛细血管局部止血及高感染风险部位的薄壁渗血。作为Ⅲ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6864。

  十八、含人骨形态发生蛋白(hu-BMP)的骨修复材料:以羟基磷灰石、药用明胶、卵磷脂为基质,含有人骨形态发生蛋白的骨科修复材料。作为Ⅲ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6846。

  十九、止血壳聚糖颗粒:主要成份为壳聚糖,若用于体内止血,作为Ⅲ类医疗器械管理;若仅用于体表,作为Ⅱ类管理。分类编码6864。

  二十、肿瘤异常蛋白检测系统(仪器):由生物显微镜、摄像系统、肿瘤异常蛋白检测应用软件组成。用于癌症早期诊断。作为Ⅲ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6840。

  二十一、胶片验证系统:用于对模体中放置的胶片与放射治疗计划系统输出的剂量场进行定量比较,以决定预先设计的放射治疗方案是执行、修改或放弃。作为Ⅲ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6870。

  二十二、藻酸盐与透明质酸钠医用敷料:为含有藻酸盐与透明质酸钠两种高分子材料的无纺布层,以及压敏胶层、离型纸层复合而成。用于体表创面的护理。作为Ⅱ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6864。

  二十三、多孔石墨医用敷料:由多孔石墨组成。用于体表创面的护理,促进愈合。作为Ⅱ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6864。

  二十四、清鼻护理液:由氯化钠溶液及少量薄荷组成。用于清洗鼻腔内各类粉尘、病菌等有害物质,辅助鼻粘膜纤毛恢复正常运动。作为Ⅱ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6864。

  二十五、无创脑电电极:由电极片、导线和连接器组成。用于记录脑电生物信号,与脑电图机或脑电诊断仪配套使用。为一次性使用产品。作为Ⅱ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6821。

  二十六、造口栓:由医用粘帖胶和吸收栓组成,主要成分为聚氨酯泡沫、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炭过滤片、高吸水性材料和医用胶粘剂。用于堵塞造口,控制排便,过滤肠道产生的气体。在体内持续使用时间少于30天。作为Ⅱ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6866。

二十七、腰椎支撑牵引器:由压力弹性自然支撑装置、束装部分和控制器组成。用于腰椎间盘突出的辅助治疗。作为Ⅱ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6826。

  二十八、听力检测仪:用于检测患者听力或听力损失的有源产品。作为Ⅱ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6821。

  二十九、影像报告发布系统:PACS系统的子系统,用于影像科室向全院发布医学影像和检查报告数据,同时可用于远程会诊。作为Ⅱ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6870。

  三十、烧伤浸泡治疗装置:由抗酸蚀不锈钢制成,配有高灵敏度温控调节装置、电加热器、温度显示器。用于对烧伤患者进行水浸入式治疗。作为Ⅱ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6826。

  三十一、高频电场皮肤治疗仪:通过将高频热能透过被冷却的表皮,刺激皮下深层组织同时产生热能作用,治疗痤疮。作为Ⅱ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6825。

  三十二、脊柱用扩张装置及扩张用压力显示器:用于经皮椎体后凸成形术中,通过充气或注入造影剂等方式使扩张装置撑开,使压缩椎体复位并形成一个可供充填剂填充的空腔,辅助脊柱后凸畸形的矫正。作为Ⅱ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6810。

  三十三、暂时性牙周夹板:利用一种结扎的方法或其他可摘式与固定式夹板,将松动牙暂时固定。使用时间也较短,一般用几周或几个月。作为Ⅱ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6855。

  三十四、甲醛灭菌器:用于医疗器械的灭菌消毒。作为Ⅱ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6857。

  三十五、子宫颈样本采集器:用于采集子宫颈上皮细胞、细胞团和细胞块。作为Ⅱ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6866。

  三十六、透析器复用机:用于可复用透析器使用后的冲洗、消毒,使可复用透析器达到再次使用的标准。作为Ⅱ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6845。

  三十七、呼吸设备用附件(加热器、加湿器):用于将吸入气体加温、加湿。作为Ⅱ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6854。

  三十八、尿流量仪:用于测量排尿时的尿流量、尿流率,主要作为测量患者尿液数量的计量工具,不与患者接触。作为Ⅱ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6821。

  三十九、临床化验结果分析系统:自动接收蛋白、生化、电泳或微生物检测站数据,用不同分析程序对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处理。从而帮助医生对检验结果进行解释。作为Ⅱ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6870。
 四十、充气式负压隔离舱:用于隔离传染病患者,防止二次感染的发生。作为Ⅱ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6854。

  四十一、放射性层析扫描仪:用于定性及定量分析核素标本中放射性标记化合物各组分含量的仪器。作为Ⅱ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6833。

  四十二、气腹机:由气腹机主机、气腹硅管、过滤器接口、气腹针、高压管、串联气体加温器组成。用于在腹腔内窥镜手术过程中,对腹部进行气体扩张,以提供理想的视像条件和足够的手术空间。作为Ⅱ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6854。

  四十三、经络检测仪:由感应球、探头、传输线等组成。依据传统中医经络理论,替代中医的脉诊,对致病起因进行相应的分析与推导。作为Ⅱ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6827。

  四十四、一次性使用鼻氧管、一次性使用输氧面罩:用于患者的给氧,为一次性无菌产品。作为Ⅱ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6856。

  四十五、电子人工喉:帮助全喉切除患者恢复讲话功能的非植入式医疗器械。作为Ⅱ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6846。

  四十六、一次性使用光纤喉镜叶片、手柄:用于观察和检查患者的上呼吸道以及协助呼吸插管的插入。作为Ⅱ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6866。

  四十七、病理镜工作站软件系统:与病理镜检查设备连接,实现信息录入、图像采集、录像等功能。作为Ⅱ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6870。

  四十八、肠胃营养袋(不含鼻饲管、胃管):由袋体及输注管路部分组成,与鼻饲管或胃管配合使用,用于向患者肠胃输送营养物质。作为Ⅱ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6866。

  四十九、显微外科手术器械套装:包含牵开器、咬骨钳、剥离器、冲洗吸引器等组件,用于椎板等部位。作为Ⅱ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6802。

  五十、皮肤电阻测定器:基于中医理论的皮肤电阻测量,用于对人体生理、身体状况及病症的辅助诊断。作为Ⅱ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6827。

  五十一、血管检查仪:基于无创监护仪,通过数学计算得出脚踝-上臂指数等其他指标,用于血管病变的辅助诊断。作为Ⅱ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6821。

  五十二、无菌敷贴(不含药):由涂有医用压敏胶的聚氨酯复合膜或无纺布制成。用于手术切口及留置动、静脉导管时贴敷皮肤用及术后或外伤等创面贴敷,婴儿肚脐口创口保护。作为Ⅱ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6864。

 五十三、牙科陶瓷修复用全瓷材料:用于全瓷单冠、长桥和嵌体的制作及全瓷修复。作为Ⅱ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6863。

  五十四、低温等离子过氧化氢灭菌器:作为Ⅱ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6857。

  五十五、跑台:如与心肺功能测试系统配套使用,作为Ⅱ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6821;如用于运动营养代谢测试评估、运动康复,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

  五十六、鼻贴(不含药):将具有弹性的塑料片通过强力胶和基布固定在鼻梁部位,用于扩张鼻孔,缓解鼻塞。作为Ⅱ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6866。

  五十七、一次性给药喷头:用于对外科体表和口咽部均匀喷洒药液。喷洒过程中喷头和患处不接触。作为Ⅰ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6854。

  五十八、深呼吸训练器:主要材料是医用聚乙烯。用于深呼吸训练,可以提高肺部顺应性,增加有效通气,改善呼吸功能,减少和预防术后肺部并发症。作为Ⅰ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6854。

  五十九、复合树脂充填工具:用于医生补牙时,向患者牙齿填充树脂的充填工具。作为Ⅰ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6855。

  六十、纱布绷带:由脱脂纱布及脱脂棉组成。用于替代石膏绷带作为石膏夹板衬,起外敷、包裹、包扎、固定用。不接触伤口。作为Ⅰ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6864。

  六十一、电动移位机/车:用于危重患者的转运,作为Ⅰ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6856。

  六十二、鼻外夹板:用于鼻骨骨折和鼻整形术后对患处的保护,在鼻外部起固定保护作用,防止再移位。作为Ⅰ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6866。

  六十三、吸引系统(无源):由间歇吸引阀、连接件、安全集液瓶、一次性收集储存器、吸引管、固定带组成。一端与气管导管/气管切开插管持续连接,不接触人体。另一端与真空负压吸引源连接,用于吸引气管导管/气管切开套管套囊上方的分泌物。作为Ⅰ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6854。

  六十四、手术用体表标记笔:用于术前对人体皮肤作定位标记。作为Ⅰ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6801。

  六十五、卡扣式止血带/压脉带:用于手臂静脉注射和抽血时扎紧手臂。作为Ⅰ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6854。

  六十六、导引袖套、环状套扎器:不锈钢材质。用于人工肩关节韧带手术的外科器械。可重复使用。作为Ⅰ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6810。

 六十七、医疗气体终端:由阀体、阀组引出箱和盖板组成。为患者提供医疗气体的接口,用于各级医疗机构病房、手术室、抢救室、监护室等。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

  六十八、康复用浴盆:以温热、浮力、涡流、气泡按摩方式对身体各部位进行水疗,可以缓解肌肉紧张,解除疲劳。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

  六十九、一键式智能阅读器:用于识别按一定格式印刷或书写在纸质品上的标记,将其变换成电信号并最终转化为语音输出的设备。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

  七十、印模材料混合器械:用于印模材料的混合,不与患者接触。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

  七十一、骨科矫形用手机连接器:用于气动或电动骨科手术工具的动力传输,连接器一头插入电动或气动的手机,另一头连接锯片、磨头、钻头等。产品本身不能单独使用。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

  七十二、便盆冲洗消毒装置:对医院便盆冲洗和消毒。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

  七十三、医用急救抢救车:供医疗单位作为放置和运送医用急诊抢救设备、装置、医疗仪器、手术器械、药品等用。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

  七十四、沐浴推车、电动助力车、移位机专用导轨:用于患者转运,可减轻医护人员劳动强度。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

  七十五、冷棒笔:用于正畸治疗时,冷却弓丝,使其方便入槽。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

  七十六、齿科器械消毒储存盒:用于齿科根管治疗过程中或器械消毒过程中根管锉、扩大针、拔髓针等各种医疗器械及牙胶尖、吸潮纸尖的储存。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

  七十七、放射药品防护系列产品:包括放射药品储存箱柜、放射药品运输箱、放射药品注射针头储存箱、放射废物储存桶、放射药品分源防护、放射药品标记操作防护、放射药品的送给药防护、放射药品淋洗防护、放射药品防护注射器套。用于诊断、治疗具有放射性药品(如含氟、锝等)的储存、运输及废物处理、对放射药品进行分源、标记、淋洗、给药等过程安全的控制、减少放射元素对医护操作人员和环境的危害。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

  七十八、高速涡轮牙钻清洗润滑剂:用于清洗润滑高速涡轮牙钻手机轴承。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
七十九、鼻舒棒:棒式皮肤保护霜。防止皮肤干燥,使鼻子通爽。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

  八十、鼻喉通爽贴:成分主要为羟基苯甲酸酯、桉树油。用于缓解鼻喉部不适感。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

  八十一、病理图文系统:用于对病人信息的登记、报告的书写录入、报告模板管理、帐户管理、字典管理、报表统计、病案的管理,图像仅用于图文报告打印。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

  八十二、激光防尘套:套在眼科激光仪发出的激光束外,防止灰尘等干扰光束。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

  八十三、激光头清洁片:由聚乙烯醇缩甲醛制成。用于擦拭清洁激光头。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

  八十四、按摩液:由带喷头的液瓶和按摩头组成。用于刺激穴位、促进按摩液活性因子有效渗透,活跃性神经,改善性功能。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

  八十五、手术器械润滑剂:该产品为凡士林,用于手术器械润滑。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

  八十六、移动式和整体工作台系列产品:包括移动式治疗工作台、移动式药品工作台、移动式麻醉工作台、移动式抢救工作台等。用于医院各诊室、护理工作站、手术间等摆放医生、护士的工作用品以及治疗物品、药品,非诊察治疗及手术用台、床。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

  八十七、雾化吸入用医用空气泵:为雾化吸入器提供动力。为无油气泵,将空气压缩为满足一定量的气流由喷气口输出,输出口外接雾化吸入器。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

  八十八、病人用洁净床单、被套、枕套、洁净病服、医护人员用洁净工作服(非手术、隔离防护用):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

  八十九、医用丙烯酸压敏胶:用于制备医用胶带、手术薄膜等产品的原材料。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招生、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教育部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招生、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教民厅〔2003〕2号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招生、管理等有关工作,确保其规范化办学,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就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有关政策重申如下:

  1.在普通高等学校举办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是党和国家为少数民族地区培养专门人才而采取的一项有效措施,各地、各部门和高等学校要从加快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步伐、促进民族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和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的大局出发,加大扶持力度,做好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招生、培养和管理工作。

  2.普通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招生计划由我部统一下达,各地、各部门和高等学校要严格执行。

  3.编报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招生计划要按国家计委、教育部年度编报普通高等教育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有关要求,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主管民族教育部门牵头提出建议,并商职能部门后,按要求报送我部。招生计划要重点投放在培养民族地区师资和社会经济发展急需人才领域。

  普通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班分地区招生计划分别报送我部民族教育司、发展规划司;民族班招生来源计划和预科班转入本(专)科分专业计划报送我部高校学生司、民族教育司。

  4.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生源为当年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入学考试的少数民族考生。

  5.预科培养学校要提前将入学须知等有关材料寄到相应的本(专)科招生学校。

  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的录取由招生学校与本校本(专)科同批次录取。少数民族本、专科预科和民族班录取标准不得低于各有关高等学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本、专科和本科相应批次提档分数线以下80分、60分和40分。

  预科录取通知书由招生学校直接寄送考生本人。录取预科新生持预科录取通知书到预科培养学校报到。民族班直接进入本、专科学校学习。

  预科班招生时,招生学校可公布招生专业计划,但不确定学生录取专业。预科生结业转入招生学校的专业分配,要根据民族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及学生德、智、体情况,结合学生的志愿,由招生学校在预科生结业前确定。

  6.各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部属高等学校于每年9月15日前将民族预科录取新生情况报送我部民族教育司。

  7.预科录取新生档案由招生学校直接寄到预科培养学校。预科学习期间学生档案由预科培养学校负责管理,结业后转入招生学校。

  预科学生在预科学习阶段的管理主要由预科培养学校负责,招生学校协助。

  民族预科班教学统一使用原国家教委1996年颁布的普通高校少数民族预科教学大纲和统编少数民族预科教材组织教学,重点上好汉语文、数学、英语三门主要基础课。

  预科结业考核和结业证由各预科培养学校组织和印发。合格者升入高校本(专)科学习;不合格者可保留一年预科学籍,考核仍不合格者退回原籍。

  8.各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部属高等学校于每年7月15日前将民族预科结业考核合格学生情况报送我部民族教育司。

  9.预科结业考核合格者,由招生学校发本(专)科录取通知书。学生持本(专)科录取通知书到招生学校报到。

  预科班学生结业转入本(专)科阶段学习占转入当年招生学校的本(专)科招生计划。各有关部门、地方及其所属高等学校在编制报送我部高校学生司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来源计划时,应按拟转入的学生数,在转入年度来源计划中“其他类”的“预科班”项内预留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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